
公告日期:2025-07-16
证券代码:605166 证券简称:聚合顺 公告编号:2025-072
转债代码:111003 转债简称:聚合转债
转债代码:111020 转债简称:合顺转债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顺转债”2025 年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21 日
●可转债除息日:2025 年 7 月 22 日
●可转债兑息日:2025 年 7 月 22 日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将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
开始支付自 2024 年 7 月 22 日至 2025 年 7 月 21 日期间的利息。根据本公司《杭
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转债简称:合顺转债;
(二)转债代码:111020;
(三)发行日期:2024 年 7 月 22 日;
(四)发行数量:3,380,000 张;
(五)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按面值发行;
(六)发行总额:33,800 万元;
(七)票面利率: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0.80%、第四年 1.50%、
第五年 2.00%、第六年 2.50%;
(八)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
即自 2024 年 7 月 22 日至 2030 年 7 月 21 日;
(九)上市日期:2024 年 8 月 15 日;
(十)开始转股日期:2025 年 1 月 26 日;
(十一)转股价格:初始转股价格为 10.73 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 10.59
元/股。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本次付息为“合顺转债”第一年付息,
计息期间为 2024 年 7 月 22 日至 2025 年 7 月 21 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0.20%
(含税),即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 0.20 元人民币(含税)。
(一)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2024 年 7 月 22 日,T
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二)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
为发行首日(2024 年 7 月 22 日,T 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和兑息日
1、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21 日
2、可转债除息日:2025 年 7 月 22 日
3、可转债兑息日:2025 年 7 月 22 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7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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