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5-049
转债代码:111013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
11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
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昱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次会议之前,未发现参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一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8 月 2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