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8
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5-043
转债代码:111013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券持有人持有可转债比例变动达 10%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8 号)文件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8 日公开发行了 3,691,35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
总额人民币 36,913.50 万元,债券期限为 6 年,票面利率第一年为 0.30%、第二
年为 0.50%、第三年为 1.00%、第四年为 1.50%、第五年为 2.20%、第六年为 3.0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89 号文同意,公司 36,913.5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5 月 5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
称“新港转债”,债券代码“111013”。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越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盛集团”)合计配售“新港转债”2,753,980 张,占发行总量 74.61%。
二、可转债变动情况
2023 年 9 月 28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6 日期间,控股股东越盛集团以大宗交
易方式合计转让“新港转债”400,000 张,占发行总量的 10.84%。转让后,越盛集团持有“新港转债”2,353,980 张,占发行总量的 63.7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3 年 10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
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持有可转债比例变动达 10%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2023 年 10 月 17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3 日期间,控股股东越盛集团以大宗交
易方式合计转让“新港转债”400,000 张,占发行总量的 10.84%。转让后,越盛集团持有“新港转债”1,953,980 张,占发行总量的 52.9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
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持有可转债比例变动达 10%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越盛集团的告知函,获悉其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
至 2025 年 7 月 7 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的
方式合计转让“新港转债”1,152,460 张,占发行总量的 31.22%。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转让时间 转让方式 转让张数 占发行总量比
例(%)
1 2023.11.14 大宗交易 150,000 4.06
2 2023.11.15 大宗交易 50,000 1.35
3 2024.5.28 大宗交易 150,000 4.06
4 2025.7.4 集中竞价交易 2,310 0.06
5 2025.7.7 集中竞价交易 800,150 21.68
本次转让后,越盛集团持有“新港转债”801,520 张,占发行总量的 21.71%。公司控股股东越盛集团持有的“新港转债”及变动明细如下:
持有人名称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后
持有数量 占发行总 变动数量 占发行总 持有数量 占发行总
越盛集团 (张) 量比例(%) (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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