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达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95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84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8.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132.0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132.0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999.94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7月3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17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扩建高性能金属装饰板、高性能金属装饰
1 板基板(含热镀锌工艺)生产线项目 45,000.00 45,000.00
2 扩建研发中心项目 5,000.00 5,000.00
3 偿还银行贷款 25,000.00 24,999.94
合计 75,000.00 74,999.94
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23日、2022年1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中的“扩建高性能金属装饰板、高性能金属装饰板基板(含热镀锌工艺)生产线项目”及“扩建研发中心项目”,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华达新材料(江苏南通)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210万吨高性能金属装饰板生产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24日、2022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和《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孙公司江苏华达港务有限公司为“年产210万吨高性能金属装饰板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210万吨高性能金属装饰板生产项目”预计投产和产生效益的时间做延期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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