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9 16:06:59 股吧网页版
华达新材: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30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达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95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84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8.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132.0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132.0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999.94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7月3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17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扩建高性能金属装饰板、高性能金属装饰

1 板基板(含热镀锌工艺)生产线项目 45,000.00 45,000.00

2 扩建研发中心项目 5,000.00 5,000.00

3 偿还银行贷款 25,000.00 24,999.94

合计 75,000.00 74,999.94

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23日、2022年1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中的“扩建高性能金属装饰板、高性能金属装饰板基板(含热镀锌工艺)生产线项目”及“扩建研发中心项目”,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华达新材料(江苏南通)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210万吨高性能金属装饰板生产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24日、2022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和《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孙公司江苏华达港务有限公司为“年产210万吨高性能金属装饰板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210万吨高性能金属装饰板生产项目”预计投产和产生效益的时间做延期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