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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12 17:26:22 股吧网页版
华达新材: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价格上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3


证券代码:605158 证券简称:华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5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1.85 元/股(含)。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1.70 元/股(含)。

股份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2025 年 6 月 19 日(2024 年年度权益
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85 元/股(含),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0)。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
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2025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6 月 18 日,除权(息)日为 2025 年
6 月 19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根据《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相应变化。
三、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1.85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1.70 元/股(含)。具体价格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的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506,261,500×0.15)÷511,420,000≈0.15 元/股。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1.85-0.15)+0]÷(1+0)=11.70 元/股。

根据《回购报告书》,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
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后,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2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11.70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709.40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3.34%。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1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11.70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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