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605133 证券简称:嵘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7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同意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43 号),公司以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向 16 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合计 877,900,578.28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 8,729,005.78 元及其他发行相关费用合计(不含税)人民币 2,452,908.4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66,718,664.01 元。上述募集
资金已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全部到位,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
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5]2993 号)。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
715.01 万元。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86,671.87
加:现金管理和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扣除手续费、汇兑损益等的净额 5.19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不含置换预先投入的发行费用) 6,500.80
本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7,461.25
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62,000.00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715.01[注]
注: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包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762.90 万元。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江都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
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 备注
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163001040238033 募集资金 715.01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
扬州江都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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