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7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年7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建立规范、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降低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以及《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采用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 其他资产形式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
(一)股权类投资,包括公司单独或与其他主体共同新设企业、对其他企业(含 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等;
(二)公司生产性、经营性项目投资等;
(三)风险投资,包括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以及以上 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四)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五)其他投资。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对外投资,应当按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及管理要求 执行。本制度中,“控股子公司 ”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的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四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 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 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 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
第二章 对外投资决策权限
第五条 公司投资部门、财务部门根据各自部门职责,负责对外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与评估,对被投资单位(如适用)的资信情况进行调查或实地考察。
第六条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确定后,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筹措资金,协同有关方面办理出资手续、工商登记、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工作,并实行严格的借款、审批与付款手续。
第七条 公司投资部门对公司长期权益性投资进行日常管理,对公司对外投资项目负有监管的职能。负责汇总收集投资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决议、合同、协议以及对外投资权益证书等资料,并交由财务部门建档保管。负责建立投资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
第八条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工作。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重大对外投资项目,并处理信息披露相关工作。
第十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和总经理。公司对外投资权限划分为:
(一)公司对外投资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1、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2、对外投资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万元;
3、投资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4、投资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5、投资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6、投资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
(二)公司对外投资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会审议:
1、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2、对外投资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万元;
3、投资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4、投资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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