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9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收到非独立董事何方有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何方有先生因公司内
部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
任职。具体情况如下: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是否继续在上 是否存在
姓名 离任职 离任时间 原定任期 离任原因 市公司及其控 具体职务 未履行完
务 到期日 股子公司任职 (如适用) 毕的公开
承诺
何方有 非独立 2025 年 8 2028 年 3 公司内部 是 技术研究 否
董事 月 29 日 月 16 日 工作调整 院副院长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因非独立董事何方有先生的离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
《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在公司依法补选产生新董事之前,何方有
先生将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二、关于职工代表董事选举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中设置 1 名职工代表
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
并表决,一致同意选举何方有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现任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何方有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其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08 月 30 日
附件: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何方有,男,1993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2014 年 7 月~2018
年 4 月,担任无锡派克重型铸锻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技术工程师;2018 年 4 月~2019
年 12 月,担任公司行政部项目申报工程师;2020 年任公司科技管理部副部长,
2021 年~2022 年 12 月,任公司科技管理部部长;2023 年至今,任公司技术研究
院副院长。
截至本公告日,何方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何方有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员,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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