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605118 证券简称:力鼎光电 公告编号:2025-055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暨
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持续贯彻落实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司拟进一步提升原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计划的分配比例,本次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如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仍为410,684,000股,则本次中期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3,205,200元(含税)。
● 本次中期利润分配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提质增效重回报暨公司 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初始2025年中期分配计划
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计划》,原计划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形式为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比例:下限为净利润的10%(含),上限为公司净利润的60%(含),前述所称净利润指公司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载明的2025年上半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二)提升分配比例暨变更后的2025年中期分配方案
为持续贯彻落实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披露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公司董事会计划提升原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计划的分配比例。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612,687,342.73元,公司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601,462,301.58元,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8,979,544.95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如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仍为410,684,000股,则向全体股东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3,205,200元(含税)。本次中期现金分红占2025年上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95.52%,本次分配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也符合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分配方案结合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实施以公司后续相关权益分配实施公告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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