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本次章程修订变动较多,本对照表不再逐条列式仅含以下简易修订情
况的条款:(1)“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2)删除“监事会”或“监事”
内容;(3)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的调整;(4)未影响原条款核心内容
实质的近似词、近似语义调整或表述严谨性调整;(5)原条款序号和引用的各
条款序号按修订后内容的调整。其他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修订
类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事务,为公司的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 修订
定代表人,公司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新增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
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 修订
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
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修订
书。
第三章 股份 第三章 股份 /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 修订
值。 面值。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
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 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借 修订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 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
人提供任何资助。 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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