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3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5-043债券代码:111021 债券简称:奥锐转债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分红总额调整: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由人民币 117,796,550.00(含税)调整为117,401,979.77 元(含税)。
本次调整原因: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导致公司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对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2025 年 5 月 16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体股东(不含公司回购专户库存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90 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实
际有权参与股数为准计算。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06,195,000
股,库存股 0 股,若以此为基数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117,796,550.00 元(含税)。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2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二、调整后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24 号),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8,121,2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81,212.00 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
104 号文同意,公司 81,212.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起
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奥锐转债”,债券代码 111021。转股期起止日
为 2025 年 2 月 5 日至 2030 年 7 月 25 日,初始转股价格为 25.23 元/股。
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上述可转债共计转股数量为
313 股,其中,来源于新增股份的 234 股,来源于回购股份的 79 股。因此公司
股份总数增加 234 股。
(二)回购公司股份情况
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360,900 股,其中 79 股用于可转债转股,回购专户库存股为 1,360,821 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综上所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总数由406,195,000 股调整为 404,834,413 股,公司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原则,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的方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90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17,401,979.77 元(含税),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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