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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8 16:58:09 股吧网页版
共创草坪: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9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便于独立董事更好地在公司决策中发挥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
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角度进行思考判断,并且形成讨论意见。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后,并由全体独立董事过半
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前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后,方
可行使: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的,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行使本条上述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六条 除审议本细则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事项外,独立董事还可以根据需要
召开专门会议对与中小股东权益密切相关的其他事项进行研究讨论。

第三章 议事规则

第七条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每年至少召
开一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则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第八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
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九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采用现场会议的形式,也可以通过视频、电话、
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表决等通讯方式召开,但会议主持人应当说明具体情况;会议也可以采取现场与通讯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若采用通讯方式,则独立董事在专门会议决议上签字即视为出席了专门会议并同意专门会议决议内容。

第十条 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原则上应于会议召开前 3 日发出会议通知。情况
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专门会议的,经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可豁免前述通知期限要求,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部负责协助独立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应随附载有完整内容的议案。

第十一条 专门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如有需要,公司
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或会议议题涉及的相关人员可以列席专门会议,但非独立董事人员对会议议案没有表决权。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席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
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独立董事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于会议表决前提交给会议主持人。授权委托书应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签名,并
包含明确的委托授权范围及对会议议题行使投票权的明确指示(赞成、反对或弃权)。
第十三条 专门会议所作决议应经全体独立董事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会议进
行表决时,每名独立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专门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记名投票表决。以通讯方式召开的会议,应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应在会议通知的有效期内将签署的表决票原件提交至公司证券事务部。每项议案获得规定的有效表决票数后,经会议主持人宣布即形成专门会议决议。专门会议决议经出席会议独立董事签字后生效。

第十四条 专门会议应当有会议决议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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