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9
成为最具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68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分红总额:266,000,000.00 元(含税)
每股分配比例:预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79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应分配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背景及方案
(一)现金分红规划及 2024 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2024 年 6 月,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未来三年
(2024-2026 年)现金分红规划》,明确 2024-2026 年全年固定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 7.50亿元、8.50 亿元、10.00 亿元,每年度固定现金分红频次为 2 次,并叠加附条件特别现金分红。
公司 2024 年度累计派发现金红利 780,000,000.00 元(含税),占 2024 年年度合并
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46.33%:其中固定现金分红 750,000,000.00 元,另因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度同比增长 28.93%,达到特别现金分红条件,实施特别现金分红 30,000,000.00 元。
(二)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具体方案
2025 年 1-6 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6,072.55 万元人民币(合
成为最具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并报表);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523,007.42 万元人民币(合
并报表),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29,998.05 万元人民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4-2026 年)现金分红规划》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经营与财务情况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固定现金分红:2025 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 266,000,000.00 元(含税),占 2025
年度固定现金分红金额(850,000,000.00 元,含税)的 31.29%,即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预计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79 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应分配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特别现金分红:将在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出具后综合判断,本次利润分配暂不涉及。
此外,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现金分红规划》。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5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2026 年)现金分红规划》等相关规定,制定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回报股东。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系基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及当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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