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9
成为最具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66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星期一)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8 日(星
期五)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建国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逐项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2026 年)现金分红规划》等相关规定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与财务状况,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固定现金分红:2025 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 266,000,000.00 元(含税),占 2025
年度固定现金分红金额(850,000,000.00 元,含税)的 31.29%,即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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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预计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79 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应分配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特别现金分红:将在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出具后综合判断,本次利润分配暂不涉及。
此外,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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