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9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和
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认真审核了 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和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行权期满足解除限售/行权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132 人、股票期权激励对象 131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23,560 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914,760 份。
二、上述可解除限售和可行权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该等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及行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行权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为符合条件的 132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及 131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行权事宜,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23,560 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914,760 份。
(以下无正文)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和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的签字页)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签名:
慕长鸿 刘载悦 鲁 璞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7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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