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1
债券代码:111018 债券简称:华康转债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为了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取消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将予以废止。
二、公司注册资本变更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开始进入转股期,2025 年 2 月 21
日至2025年8月20日,累计发生转股数量为1,517股。公司股份总数由303,048,234
股变更为 303,049,751 股,注册资本由 303,048,234 元变更为 303,049,751 元。
三、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概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对现行《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一)修订注册资本及股份总额;
(二)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规定,相关内容不再专门对照列示;
(三)“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相关内容不再专门对照列示;
(四)公司董事会中设置职工代表董事一名;
(五)新增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专节;
(六)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明确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的职责和义务;
(七)公司本次修订统一删除部分条款中的“监事会”“监事”,其他条款中“监事会”修订为“审计委员会”,部分条款因增加或删除条款导致原序号顺延。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最终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公司章程》为准。
四、本次《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内容
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规范,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保护维护公司、发起人股东、职工和债权人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章程。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303,048,234 元。 303,049,751 元。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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