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605056 证券简称:咸亨国际 公告编号:2025-047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6 号)核准,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4,001 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3.6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613.6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7,153.64 万元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460.01 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
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87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已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与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明细 金额(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46,626,077.39
减:对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41,690,924.66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00.00
加:利息收入 456,468.89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5,391,621.62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平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子公司浙江咸亨创新产业中心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平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9月11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江城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子公司杭州贝特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子公司杭州艾普莱标识制造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子公司安护电力技术(杭州)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子公司探博士电气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子公司咸亨电气技术(杭州)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子公司浙江万疆兴驰专用车辆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24年1月8日与子公司咸亨国际(杭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子公司杭州咸亨国际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上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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