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
关材料公司已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以专人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傅天乔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
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意见:
1、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
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截至本意见提出之日,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
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浙江迎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能够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的选聘工作与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事项之日起自行解除职务,同时修订《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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