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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6 16:32:51 股吧网页版
迎丰股份:迎丰股份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
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及依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行使,《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
制度相应废止,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事项之日起自行解除职
务。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将相应修订《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修订前 拟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关法律法规,制定《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浙江迎丰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章
程)。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为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公司执行事务的董
事。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

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
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
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
新增 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
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
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 承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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