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保管、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维护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印章刻制、管理以及使用。
第二章 印章的使用范围及管理职责
第三条 各类印章的使用范围
(一)公章:用于以公司名义向上级国家机关、市区政府部门等发出的重要公函和文件;以公司名义出具的证明、函件,下发的各类内部文件和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印章:以法人名义签署的合同;以法人名义对外发出的各类公函、报告等公文;以法人名义发布的委托书、授权书、证明书、意向书;财务办理银行业务资料等;
(三)财务专用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收款专用章、作为银行预留印鉴使用的私章,适用于公司财务部门对外开具发票、银行票据及其它财务凭证等;
(四)合同专用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等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五)董事会印章:适用于以董事会名义出具的公告、报告、文件、函件等;
(六)部门印章:适用于以部门名义出具的通知、报告、证明等,原则上仅限公司内部使用;
(七)党委、团委、工会印章:适用于以党委、团委、工会名义出具的公告、函件等文件;
(八)其他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刻制的印章。
第四条 印章管理职责
(一)总经办负责公司及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章、合同专用章的保管、管理与使用,负责公司各类印章的统一制发、登记、回收、销毁和日常管理监督职能;
(二)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专用章的保管、管理和使用,财务部负责人应在部门内部确定财务专用章的具体管理和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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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授权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印章的管理工作;
(四)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印章的保管、管理和使用;
(五)党委、团委、工会印章由党支部、团委、工会等党群章由该负责人保管、管理和使用。
第三章 印章的刻制及备案
第五条 公司所有印章的刻制由总经办统一归口办理。需刻章的部门应填写书面的印章刻制申请,经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序后由总经办统一安排刻制。公司的任何部门、子公司和个人均不得私自刻制公司各类印章,一经发现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由此所导致的所有责任均由责任人承担。
第六条 公司级实体印鉴刻制须按规定在公司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备案,备案回执等相关资料须及时归档保存。由各部门自行负责保管的印章刻制完毕后,公司总经办负责留取印模备案。
第四章 印章的使用
第七条 印章的使用须按公司的审批规定履行对应的申请用章流程,印章保管员在用印前,必须依照审批权限规定,查看用印审批结果,审批手续完备的文件方可用印,用印后应及时在用印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同时要求用印部门经办人在用印登记簿上签字。对于超越审批权限或未经审批的文件,印章保管员应当拒绝用印,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八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需要按照《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必须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后方可盖章。在办理签署担保合同时,相关申请人需同时提交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方可申请盖章。
第九条 用印原则上限于公司办公地点,不得带离办公室。如确有需求,由申请人提出印章外带申请,经公司规定流程审批后方可执行,由申请人带离办公室,印章使用完毕后及时交还对应的印章管理部门。
第十条 禁止在空白信笺或空白凭证等材料上加盖印章。
第十一条 当公司印章保管或者使用出现异常的,公司印章保管人员应当及时向总经理、董事会报告,并采取紧急补救措施,以免造成损失。
第五章 责任
第十二条 未按本办法要求使用、保管印章,违反本管理制度使用或私刻、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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