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605050 证券简称:福然德 公告编号:2025-038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
制度并新增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并新增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监事会的规定将不再适用。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继续履行相应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一)《公司章程》修订对比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股东大会 股东会(章程中所有涉及股东大会的事项均
调整为股东会,不再逐一对比)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系公司执行事
务的董事,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担任法定代
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
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
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
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
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
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公司以其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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