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605018 证券简称:长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1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和
废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1、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监事会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同时公司的《监事会议事规则》随之废止。
《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公司对监事会全体成
员一直以来为公司的工作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
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条文内容 修订后条文内容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定,制订本章程。 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 第三条 公司于2020年9月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
股 4,168 万股,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168 万股,于 2020
易所上市。 年 9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中文注册名称: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 第四条 公司中文注册名称: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限公司。
英文名称:Changhua Holding Group Co., Ltd.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
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
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及其变更办法同本章
程关于董事长的产生及变更规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