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605018 证券简称:长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0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如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
现金管理额度: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华集团”)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如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本次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程中,资金分期进行投入,该过程中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形。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现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
额度在现金管理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76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1,806,353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4.6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9,999,198.51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026,232.4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52,972,966.10 元。募集资金已
于 2022 年 3 月 9 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0080号《验资报告》。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予以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新项目“年产 20 亿件汽车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
目(二期)”。鉴于上述变更,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9)。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四)投资方式
1、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
2、收益分配: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闲置募集资金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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