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14 16:29:46 股吧网页版
杭州热电: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5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5-030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96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549 人,其中 78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764.58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杭州热电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5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 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
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 2011 年 3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纪律
处分 3 次、自律处分 1 次。

6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
施 5 次、纪律处分 5 次、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刘勇,200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精达股份、众源新材、鸿日达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梁欢,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江河集团、世嘉科技、柏诚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程峰,200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继峰股份、华灿光电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勇、签字注册会计师梁欢、项目质量复核人程峰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公司 2024 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 76.8 万元(含税金额、
包含内控审计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