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3
证券代码:603993 证券简称:洛阳钼业 公告编号:2025-038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0.255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5/6/26 - 2025/6/27 2025/6/27
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公司 H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派发不适用本公告,具体可参阅公司在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相关公告。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5月30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有关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 2025 年 5 月 31 日刊登在《上海
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本公司网站。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 股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存放于 A 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根据公司 2024 年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本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前确定
的 股 权 登 记 日 的 总 股 本 21,499,240,619 股 ( 其 中 A 股 股 份 为
17,565,772,619 股,H 股股份为 3,933,468,000 股),扣除回购专用账
户中的 104,930,443 股后,即以 21,394,310,176 股为基数(其中 A 股
股份为 17,460,842,176 股,H 股股份为 3,933,468,000 股),每股派发
现金红利 0.25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5,455,549,094.88 元
(含税;其中 A 股派发金额为 4,452,514,754.88 元,H 股派发金额为
1,003,034,340.00 元)。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A股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A 股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份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其中总股份为公司 A 股总股份数。
每股现金红利(A 股总股份为基数计算)=(参与分配的 A 股股本
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A 股总股份=(17,460,842,176×0.255)÷17,565,772,619≈0.2535 元/股。
综上,A 股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2535)÷(1+0)元/股=(前收盘价格-0.2535)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5/6/26 - 2025/6/27 2025/6/27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公司其余 A 股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鸿商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洛阳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普通股账户的 A 股现金红利由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直接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有关规定:
1)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持股 1 年以内(含 1 年)的,本公司暂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待
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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