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0
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3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及使用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将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863,48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6.6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7,599,565.44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20,962,253.90元(不含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6,637,311.54元(含本次发行费用对应可抵扣进项税额1,257,735.23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11月22日分别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款项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0]6654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48,597.30 万元。
本报告期,公司“区域急危重症协同救治系统平台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180.51 万元,“基于大模型等人工智能技术的产品服务升级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42.31 万元,“创新产品研发中心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226.67 万元,承诺使用募集资金投入但尚未投入项目的金额为 23,302.5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管理及使用制度》。根据《管理及使用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连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阊胥路支行、浙商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2022年8月6日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 告 编 号 : 2022-064 ) , 公司因聘请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担任2022年度公司第二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承接。鉴于保荐机构的更换,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与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以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3年1月,公司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5年4月,公司与苏州优麦机器人有限责任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5年6月,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签署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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