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5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书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51423818 传真:(010)51423816
目 录
一、验资报告
二、验资报告附件
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3、验资事项说明
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5、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6、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验资报告
中兴华验字(2025)第 010053 号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
司”)截至 2025 年 8 月 25 日止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出
资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出资者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64,029,976.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664,029,976.00
元。根据贵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此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904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339,670 股。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86.13 元/股。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5 年 8 月 25 日止,本次股票期权实际行权人数 897 名,
实际行权股数为 2,286,334 股,贵公司已收到 897 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行权款项合计人民币 196,921,947.42 元(大写:壹亿玖仟陆佰玖拾贰万壹仟玖佰肆拾柒元肆角贰分),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2,286,334.00 元(大写:贰佰贰拾捌万陆仟叁佰叁拾肆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194,635,613.42 元(大写:壹亿玖仟肆佰陆拾叁万伍仟陆佰壹拾叁元肆角贰分)。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664,029,976.00 元,
股本人民币 664,029,976.00 元,未经审验。截至 2025 年 8 月 25 日止,变更后的累
计注册资本人民币 666,316,310.00 元,股本人民币 666,316,31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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