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30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5-074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2025 年 7 月 28 日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200 万份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数:6 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圳新星”)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完成了《深圳
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5 年 6 月 17 日至 2025 年 6 月 26 日,公司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
提出的异议。2025 年 6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62)。
3、2025 年 7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4、2025 年 7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65)。
5、2025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5 年 7 月 16 日
2、首次授予数量:200 万份
3、首次授予人数:6 人
4、行权价格:13.33 元/份
5、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回购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 股普通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2)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之日起 12个月、24 个月。
(3)可行权日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 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
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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