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7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5-059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1日(工作日9:30-11:30,13:00-15: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
肖长清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5 年7 月2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的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肖长清先生,征集人基本情况如下:
肖长清:1965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清华大学经济管理
学院管理系硕士研究生,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1985 年 7 月-1991 年 7 月
在航空部 605 研究所工作;1994 年 2 月-2000 年 12 月任君安证券投资银行部业
务经理,经世德理公司高级经理、副总经理;2001 年 3 月-2004 年担任平安证
券投资银行总部业务总监职务;2004 年 10 月-2007 年 1 月担任华林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融资并购部董事总经理职务;2007 年 2 月-2009 年 1 月担任招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职务;2009 年 2 月—2018 年 3 月担任国盛证券有
限公司投资银行深圳业务部总经理职务;2018 年 3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合利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2021 年 8 月至今,担任江西生物制品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2022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到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四)征集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表决理由: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7 月 2 日 14 点 30 分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7 月 2 日至 2025 年 7 月 2 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9:15-15:00。
(二)召开地点
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 6 号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征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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