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16 19:14:29 股吧网页版
深圳新星: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7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5-059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1日(工作日9:30-11:30,13:00-15: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
肖长清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5 年7 月2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的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肖长清先生,征集人基本情况如下:

肖长清:1965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清华大学经济管理
学院管理系硕士研究生,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1985 年 7 月-1991 年 7 月
在航空部 605 研究所工作;1994 年 2 月-2000 年 12 月任君安证券投资银行部业
务经理,经世德理公司高级经理、副总经理;2001 年 3 月-2004 年担任平安证
券投资银行总部业务总监职务;2004 年 10 月-2007 年 1 月担任华林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融资并购部董事总经理职务;2007 年 2 月-2009 年 1 月担任招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职务;2009 年 2 月—2018 年 3 月担任国盛证券有
限公司投资银行深圳业务部总经理职务;2018 年 3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合利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2021 年 8 月至今,担任江西生物制品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2022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到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四)征集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表决理由: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7 月 2 日 14 点 30 分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7 月 2 日至 2025 年 7 月 2 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9:15-15:00。

(二)召开地点

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 6 号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征集方案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