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15 15:31:30 股吧网页版
银龙股份: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6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0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河间市银龙轨道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河间市顺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编号为 SXSFB-LWFB-2025-01 的《轨道板施工劳务分包合同》(以下简称“《劳务分包合同》”或“合同”),是为石雄铁路安国市和石家庄市无极县中间段进行CRTSⅢ型轨道板预制提供劳务作业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金额为 107,564,548.00 元(人民币)。

合同生效条件:《劳务分包合同》的生效条件为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时起生效。

工作期限:总日历天数:1050 天。暂定开始工作日期:2025 年 8 月 14
日;暂定结束工作日期: 2028 年 6 月 29 日 (如有变化,以甲方指令为准),
工期如需顺延,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劳务分包合同》是为石雄铁路安国市和石家庄市无极县中间段进行 CRTSⅢ型轨道板预制提供劳务作业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若本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对公司 2025 年及后续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稳步发展,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及综合竞争力。

特别风险提示:《劳务分包合同》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等内容作出明确约定,合同各方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宏观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龙股份”)控股子公司河间市银龙轨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龙轨道”)的全资子公司河间市顺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泰劳务”或“乙方”)于 2025 年 8 月14 日与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上海工程局第四公司”或“甲方”)签订合同编号为 SXSFB-LWFB-2025-01 的《轨道板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合同金额为 107,564,548.00 元(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议程序情况

《劳务分包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审批权限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公司已履行了签署本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本合同是为石雄铁路安国市和石家庄市无极县中间段进行CRTSⅢ型轨道板预制提供劳务作业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合同金额为 107,564,548.00 元。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对方当事人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300479922W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天津市中新生态城动漫中路 334 号创展大厦 B 座第九层的 901、
902、903 房间(存在多址信息)

法定代表人:刘德彬

成立日期:2014 年 07 月 28 日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公路管理与养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测绘服务;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
支梁产品生产【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特种设备销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装卸搬运;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砼结构构件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砼结构构件销售【分支机构经营】;水泥制品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金属结构制造【……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