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监督审计,促进公司目标的实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与配套指引》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分、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企业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通过对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评价和提出建议,做到规范化管理,规避经营风险,增加公司价值。
第三章 内部审计机构职责和权利
第四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为审计部。审计部设审计经理一名,专职负责审计部工作,全面负责审计部的日常审计管理工作。审计部向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时,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2、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3、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4、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公司内部审计部门须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须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5、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或者线索等;
6、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
系。
第六条 审计部的主要职责:
1、建立和健全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2、组织实施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
3、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4、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5、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进行审计;
6、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7、每一年度结束后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8、对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并进行内部控制的后续审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如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应当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第七条 审计部的主要权利:
1、根据公司的风险状况、管理需要和审计资源的配置情况,确定具体的《年度内部审计计划》;
2、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管理层的要求,灵活安排审计项目的范围、深度和时间;
3、有权调审或就地审查、查阅各部门及子公司所有与审计项目有关的合同协议、会计凭证、账簿、会议纪要、文件资料等;
4、有权对审计事项涉及的向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5、有权对审计事项涉及的有关文件、材料、实物等进行调阅、复印、现场拍照等;
6、有权对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反映。
第八条 审计部应当至少每半年对下列事项进行一次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审计委员会。检查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运作不规范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的实施情况;
2、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以及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进行沟通时,内部审计机构应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作。
第十条 审计部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应当列入公司预算,并由公司予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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