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27 17:32:31 股吧网页版
ST百利:百利科技关于中证投服中心股东质询函回复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8


证券代码:603959 证券简称:ST 百利 公告编号:2025-054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证投服中心股东质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证投服中心”)股东质询函(【2025】219号,以下简称“《质询函》”)。基于:

2024 年 10 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证监局《关于对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王海荣采取责令改正并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46 号);2025 年 1 月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25】17 号);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对山西潞宝兴海新材料有限公司 2019 年
按应收债权单项计提 90%坏账准备,后 2021 年至 2024 年调整为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截止 2024 年末计提坏账准备约 1.66 亿元;辽宁缘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019 年按
应收债权单项计提 85%坏账准备、后 2022 年至 2024 年调整为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截止 2024 年末计提坏账准备约 1.97 亿元;山东省滕州瑞达化工有限公司 2019 年
至今按应收债权单项计提 100%坏账准备约 1.74 亿元(合计 5.37 亿元),计提理由
为预计无法收回。

中证投服中心作为公司股东,针对上述情况,依法行使股东质询权。收到函件后,公司高度重视,现就函件中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山西潞宝兴海新材料有限公司、辽宁缘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山东省滕州瑞达化工有限公司坏账形成原因及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时间、过程、具体债务人及其主要责任人等,并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公司回复:

(一)山西潞宝兴海新材料有限公司

1、项目合同及结算情况

2012 年 6 月 18 日,公司与潞宝兴海签署煤焦化工产品材料化深加工项目(一
期)工程总承包合同,负责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及其相关组织管理,合同金额
214,789.00 万元。于 2013 年 8 月 8 日对上述合同进行拆分,签署设备定制合同,
金额为 105,621.83 万元,实施主体为岳阳分公司;签署工程总承包合同,金额为109,167.17 万元,由公司本部执行。分拆后,项目合同总价 214,789.00 万元不变。
潞宝兴海项目(指上述工程总承包和设备定制合同对应的项目)各装置于 2018
年 6 月 30 日中交,确认完工进度 100.00%。于 2018 年 12 月就潞宝兴海项目办理了
结算,结算金额为 2,055,248,622.00 元(其中不含税 1,855,064,710.38 元,税金200,183,911.62 元)。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潞宝兴海总包项目累计回款 1,894,374,694.29 元(其
中含债转股 47,000.00 万元),公司对潞宝兴海总包项目应收债权余额为160,873,927.71 元。

同时,公司于 2012 年至 2021 年期间,又分别与潞宝兴海签订了 5 个设计类合
同,合同金额合计 81,808,500.00 元,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潞宝兴海设计类
合同累计回款 76,580,000.00 元,公司对潞宝兴海设计类合同应收债权余额为5,228,500.00 元。

公司对潞宝兴海上述总包合同及设计合同应收账款合计为166,102,427.71 元。
2、项目建设情况

潞宝兴海项目 2012 年开工,2016 年开始陆续办理装置中交;2017 年试运行;
2018 年投产并完成竣工结算。至今整体装置运行情况良好,产品均为优级。

3、各年收入及回款情况

总包合同回款:

单位:万元

年度 项目收入 成本 毛利率 回款

2012 年 4,381.59 3,957.22 9.69% 16,080.00

2013 年 59,01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