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ESG(环境、社会、公司治理)管理水平,推动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及 ESG 相关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
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原则上由公司董事
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董事会办公室为战略与 ESG 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
络和会议准备事宜。公司另专设战略与 ESG 工作组,由董事会秘书担任组长,董事会办公室为牵头部门,公司各部门为工作组成员,负责推进 ESG 相关工作。战略与 ESG 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组成临时专家论证小组。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 ESG 目标、战略、治理架构、管理制度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识别和监督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 ESG 相关风险和机遇,指导管理层对 ESG 风险和机遇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
(六)审阅并向董事会提交公司 ESG 相关报告;
(七)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八)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九)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决策程序为:
(一)战略与 ESG 工作组负责做好战略与 ESG 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
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或中介机构编写会议文件,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会议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2、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分解计划;
3、公司重大投融资项目、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以及合作协议的意向等可行性研究报告;
4、公司战略规划实施评估报告;
5、公司 ESG 实施计划;
6、公司 ESG 报告。
(二)战略与 ESG 工作组对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初评;
(三)战略与 ESG 工作组将资料初评后,向战略与 ESG 委员会提交正式提
案;
(四)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将会议文件提交战略与 ESG 委员会主任委员审核,审核通过后召集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
第十一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根据战略与 ESG 工作组的提案召开会议,进
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对需要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由战略与ESG 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提案,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实行不定期会议制度。会议在需要、适当的时
候召开,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因特殊原因需要尽快召开战略与 ESG 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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