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603956 证券简称:威派格 公告编号:2025-073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参加会议表决的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式状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74)。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新《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
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修订)》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同步废止;
综上,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现行《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同步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公司监事会取消后,王式状先生、张轶微女士、李佳木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三位均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对王式状先生、张轶微女士、李佳木女士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修订和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四)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讨论,《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票 1 票,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