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1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7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4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已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含税)人民币 5,000,000.00 元后,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395,000,000.00 元。
上述资金已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到位,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中天运[2020]验字第 90023 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上述到位资金再扣除律师、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 2,439,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总金额为392,561,000.00 元。
2、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21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82,978,551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51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99,999,977.01 元,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保荐费后的余额 2,177,803,577.01 元汇入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账户,上述资金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全部到位,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天运[2022]验字第 90024 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4,468,856.18 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75,531,120.83 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1、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年产18万吨可兰素项目”累计投入11,092.61万元,“新能源车用冷却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累计投入 3,522.25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9,393.05 万元,“年产 4 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累计投入 29,626.59 万元(因公司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8 万吨可兰素项目”、“新能源车用冷却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与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60 万吨车用尿素项目”结项或变更后剩余资金均用于“年产 4 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因此该项目两次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合并计算)。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累计收到的理财
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为 1,721.75 万元,实际支付发行相关费用222.75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销户转出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6.71 万元。截至本报告日止,募集资金账户已全部销户。
2、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与储能电池正极材料规模
化生产项目”累计投入 71,822.20 万元,“年产 60 万吨车用尿素项目”累计投入
25,619.79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50,451.13 万元,“年产 4 万吨
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累计投入 29,626.59 万元(因公司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年产 18 万吨可兰素项目”、“新能源车用冷却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与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年产 60 万吨车用尿素项目”结项或变更后剩余资金均用于“年产 4 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因此该项目两次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合并计算),尚未赎回的理财本金 56,700.00 万元。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为 4,641.96 万元(包括转入“年产 4 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的结余累积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募集资金账户销户转出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1,133.80 万元。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2,164.00 万元。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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