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3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7 月修订)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机制,维护公司资产安全和正常的经营秩序,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或者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声誉、股票价格产生严重影响的、需要采取应急处理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突然发生的、严重影响或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稳定的紧急事件处理。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遭遇突发事件时的处理。
第二章 突发事件分类
第六条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公司需应对的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治理类
1、公司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2、大股东之间存在纷争诉讼,或出现明显分歧;
3、公司与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发生重大争议或诉讼;
4、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涉及重大违规甚至违法行为;
5、决策管理层对公司失去控制;
6、公司资产被股东或有关人员转移、藏匿到海外或异地而无法调回;
7、其他重大事件。
1、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恶化;
2、公司面临退市风险;
3、公司经营层可能出现较大的决策、经营失误;
4、公司因重大质量事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导致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5、涉及重大经济损失或民事赔偿风险;
6、其他重大事件。
(三)外部环境类
1、国际重大事件波及公司;
2、国内重大事件或政策的重大变化波及公司;
3、自然灾害造成公司经营业务受到严重影响;
4、事故灾难,公司内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等造成公司正常经营受到严重影响;
5、公司涉及重大行政处罚风险;
6、重大治安灾害事件造成公司经营业务受到影响;
7、其他重大事件。
(四)信息类
1、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
2、报刊、媒体对公司进行集中或不实报道;
3、社会上存在不实的传言或信息,给公司造成较大影响;
4、公司发布的信息出现重大遗漏或错误,对市场造成较大影响;
5、可能或者已经造成社会不稳定,引发投资者群体上访或投诉事件等;
6、其他事件。
第三章 突发事件处理的基本原则
第七条 突发事件处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合规、诚实、信用;
(二)及时、积极;
(三)统一领导、统一组织;
(四)保护投资者利益、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公司经营及形象的影响。
第四章 组织体系
第八条 公司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九条 公司成立突发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称“应急领导小组”), 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为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十条 应急领导小组是公司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就相关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本公司对外发布事件信息。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突发事件处理模式;
(二)拟定突发事件处理方案;
(三)组织指挥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四)协调和组织突发风险事件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拟定统一的对外宣传解释口径;
(五)负责保持与政府各相关部门和证券监管机构的有效联系和衔接;
(六)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公司各部门应当根据重大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充实应急预案内容,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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