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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蟠科技: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3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7 月修订)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总经理职责权限,规范总经理的组织和行为,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 1 名,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
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四)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3 次以上通报批评;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五条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总经理。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
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三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权限

第七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由其聘任的公司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方案;

(九)决定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拟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等;

(十)签发日常经营管理的有关文件,根据董事长授权,签署公司对外有关文件、合同、协议等。

(十一)《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除《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相关制度规定的应提交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审议批准的事项外,公司发生的交易、关联交易事项由公司总经理批准。总经理行使职权时,不得更改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或超越授权范围。

第八条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九条 副总经理的主要职权:

(一)作为总经理的助手,受总经理委托分管部门的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并在其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业务文件;

(二)参加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发表工作意见和行使表决权;

(三)协助总经理协调全面工作;

(四)总经理临时授权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十条 财务负责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全面负责;

(二)根据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拟定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工作程序,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拟定公司内部财务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组织对公司重大投资决策和经营活动进行财务分析,并对其进行财务监督;
(五)负责培训、监督检查、处理反馈财务系统工作情况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六)掌握并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及相关政策、法规;

(七)定期检查职能部门及公司所属企业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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