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22 17:58:48 股吧网页版
龙蟠科技: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3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5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5日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 10 人,实到董事 10 人;公

司第四届监事会的全体监事和公司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俊峰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本次董事会

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以及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了充分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力,全面反映公司业务发展现状,体现公司跨地域发展

的情况及产业布局,持续推进集团化规模化发展,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

需要,公司拟将公司中文名称由:“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

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Jiangsu Lopal Tech. Co., Ltd.”变更为

“Jiangsu Lopal Tech. Group Co., Ltd.”,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为符合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

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另外,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7)。

表决结果:赞成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了梳理与修订,并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7)和各项制度全文。

表决结果:赞成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中部分治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议案 1、议案 2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兹定于 2025 年 8 月 8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98)。

表决结果:赞成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