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7 18:40:02 股吧网页版
晨光股份: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8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三章 职责权限...... 2
第四章 工作程序...... 4
第五章 议事规则...... 5

第六章 附 则...... 6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的科学性,提高决策水平,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
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
制,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
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为专业会计人士)
担任,负责召集委员会会议并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经委员会
推选,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在董事会的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
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之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专门负责日常工作联络
和会议组织等工作;审计部的成员由审计委员会选定。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检查公司财务;

(二)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
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三)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
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 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 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
构;

(八)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管理层、内部审计与外部
审计的协调沟通;

(九) 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十) 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十一) 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时,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 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审核外部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