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 议 资 料
二〇二五年九月
目 录
1、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2、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3、 议案:
1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 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席位、变更注册地址并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关于提名沈宏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4.00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4.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3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4.04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4.05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4.06 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4.07 关于修订《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4.08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4.09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期
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会 议须知:
一、本次会议设立股东会会务组,具体负责会议期间的组织及相关会务工
作。
二、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
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及相关人员于会议正式开始前 20 分钟
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未在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或会议正式开始后未 统计在会议公布股权数之内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不予参加会议,会议开始后停 止办理登记签到手续。
四、股东出席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
义务和遵守规则。对于干扰股东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大会 会务组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会议召开过程 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
五、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时,应在会议正式开始前 20 分
钟内向大会会务组登记,并填写《股东会发言登记表》,大会会务组按股东发言 登记时间先后,安排股东发言。
六、每一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主要议题,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3 分
钟,大会安排总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半小时。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在所有 股东的问题提出后统一进行回答。股东违反前款规定的发言、与本次股东会议 题无关或将有损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 可以拒绝回答。
七、股东会的所有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股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股东
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股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八、现场投票表决采用实名投票方式,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 监票,并当场公布现场表决结果。
九、议案表决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并由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8 日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
二、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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