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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7 18:18:00 股吧网页版
寿仙谷: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8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修订)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 ...... 1
第三章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2
第四章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 ......3
第五章 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 ......5
第六章 罚则 ...... 5
第七章 附则 ...... 6
附件: ...... 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保护公司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是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授权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相关人员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配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

第四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规定,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正式对外披露的有关事项。
《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属于内幕信息。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类信息:

(一)公司尚未披露的定期报告和业绩快报;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七)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八)公司的董事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九)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十)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十一)公司利润分配方案、资本公积金转增或送红股等高送转计划;

(十二)公司拟发行新股或者债券、实施股权激励的计划;

(十三)对外提供重大担保,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十四)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十五)公司重大权益变动和重大股权结构变动;

(十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十七)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十八)公司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十九)公司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

(二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二十一)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

(二十二)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第七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证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有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人员:

(一)公司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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