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9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5-062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
知和材料于 2025 年 8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简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2025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编
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8 名,可行权数量为 12.45 万份,占已获授股票期权比例为 30%;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1 名,可解除限售数量为 0.45 万股,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比例为 30%。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符合《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行权或解除限售相关条件,激励对象符合可行权及解除限售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行权及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股票期权行权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安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各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相关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次对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安排。具体如下:
1、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首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71.05 元/份调整为 70.40 元/份;
(2)首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39.16 元/股调整为 38.51 元/股。
2、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44.37 元/份调整为 43.72 元/份;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33.82 元/股调整为 33.17 元/股。
3、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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