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8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公告编号:2025-023 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采取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9 名。
会议由董事长孙中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满足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的超短期融资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方案
1、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2、发行期限:单期发行期限不超过 270 天(含)。
3、发行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4、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最终票面利率由公司
与主承销商在发行前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市场行情以及簿记建档情况共同协商确定。
6、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负债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商协会规定的用途,并严格按照发行文件约定使用。
7、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债券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关于本次债务融资产品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有效协调超短期融资券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本支出的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方式、发行利率、发行时机、评级安排、担保事项、偿债保障措施,以及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范围内确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事宜。
2、根据本次债务融资产品发行的实际需要,决定委任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协议、法律文件及其他一切必要文件,并办理本次债券的申请、注册和信息披露等所有必要手续。
4、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且上述未提及到的其他事项。
5、本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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