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5-075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
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伟
刚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进行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4 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撤销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变更注册资本
公司原注册资本为 930,957,413 元,因 14 名激励对象离职、1 名激励对象
发生职务变更及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而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69.02 万股,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本次变更后注册资本为 929,267,213 元。
(2)撤销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
鉴于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同时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生效实施的新《公司
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
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亦作出相应修订。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监事会撤销,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