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7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5-070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鼎胜新材”)于 2025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
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因激励对象离职、激励对象发生职
务变更及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而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69.02 万股。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万股) 注销股份数量(万股) 注销日期
169.02 169.02 2025 年 8 月 11 日
一、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5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已经就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履行了信息披露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等相关公
告。
2025 年 6 月 10 日,公司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履
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59)。自 2025 年 6 月 10 日起 45 天内,公司未收到相关债权人要
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1)因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三章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被公司辞退、被公司裁员、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不再续约等原因而离职,自离职之日起,其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其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和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因14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在未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前离职,公司拟对全部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886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2)因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三章的规定:“激励对象因担任公司监事、独立董事或其他不能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的职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张伟刚先生担任监事,张伟刚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不符合解除限售的条件,公司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16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3)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根据激励计划之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及解除限售条件”的相关规定,2024年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为“2024年度净利润不低于12亿元。”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根据公司2024年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业绩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拟回购注销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所涉及的160.974万股限制性股
票。
综上,本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69.02万股。具体因激励对象离职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因部分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因公司层面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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