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603869 证券简称:ST 智知 公告编号:临 2025-032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本次取消监事会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仍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情况
因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款众多,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
会”、“监事”、“监事会主席”的相关表述,原由监事会行使的职权统一调整为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不再逐项列示。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各项修订后的议事规则和制度方可生效,公司原有《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8 月 27 日
附件:《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次修订前 拟修订内容
第一条 为维护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 第一条 为维护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职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本章程。 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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