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31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高效、顺畅、规范地行使职权,保障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及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与董事会任期一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三条 本细则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管理职能做出规定,并对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与分工做出规定。公司设一名总经理和若干名副总经理,设一名财务总监。
公司的经营管理本着分工负责,统一协调的原则进行。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向董事会负责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领导。总经理负责与公司经营有关的全部事务,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分管公司经营中之不同业务,财务总监为财务负责人,协助总经理负责财务管理、资金筹措、信用担保等工作。总经理在经营过程中的重要事情应与副总经理协商,未能协商一致的,可报董事会决议通过后决定。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四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并汇报工作,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拟定、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组织拟订、修改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订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和奖惩方案,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审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各项费用支出;
(十)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资金运用、资产运营和交易事项;
(十一)签发日常行政、业务等文件;
(十二)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三)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十四)除董事会另有授权外或规定外,经总经理办公会会研究,总经理有权审批、决定下列交易事项(该等交易事项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租入或租出资产、对外投资、资产抵押、资产处置、受托经营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以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交易事项,但提供担保除外):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或绝对金额低于 1000 万元;
3、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或绝对金额低于 1000 万元;
4、交易产生的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或绝对金额低于 100 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或绝对金额低于 1000 万元;
6、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或绝对金额低于 100 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十五)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条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各一名,协助总经理工作。
(一)副总经理的主要职权:
1、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的开展工作,受总经理委托分管公司相关部门的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并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的业务文件;
2、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副总经理受总经理委托代行总经理职权;
3、在主管的工作范围内,有权召开业务协调会议,确定会期、议题、出席人员等事项,并将会议结果报总经理;
4、根据公司业务审批权限的规定,有权批准或审核所主管的业务开展,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5、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财务总监主要职责:
1、主管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公司财务部,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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