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30 18:17:00 股吧网页版
白云电器: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31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质量,护航公司合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内部审计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内部机构及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立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归口管理机构,对公司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第五条 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隶属于公司财务部门,也不得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六条 审计部负责人应由专职人员担任,并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实施审计工作相适应的审计、会计、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行使职权,受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保护。被审计单位及个人应积极配合内部审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接受访谈、提供资料等),不得妨碍内部审计工作,不得对内部审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忠于职守,保守
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第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对象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条 审计部的职责权限包括但不限于

(一) 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要求有关部门报送计划、预算、报表和有关文件资料等。

(二)审核与审计项目相关的会计报表、帐簿、凭证、资金及其财产,监测财务会计软件,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检查评估资金、资产管理及使用情况;重点关注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提供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提供财务资助等重大事项。

(三)核查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以及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

(四)参加与审计工作有关的重大经营会议,根据需要列席有关部门例会。
(五)对审计工作相关的部门及人员进行访谈、调查、检查并获取相关证明材料,有权提出制止、纠正违反公司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等事项的意见,及提出改进的工作建议。

(六)定期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存在的缺陷或内部控制薄弱环节提出改善建议。

(七)对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影响的行为,开展专项审计,有权做出制止决定并及时报告董事会,提出处理的建议。

(八)对阻挠、破坏内部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部门和人员,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必要时报董事会核准采取临时措施。

(九)协助公司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工作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为管理层决策提供建议。同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对可能存在的舞弊风险应给予合理关注,必要时开展舞弊案件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调查,向董事会提出处理的建议。

(十)与外部审计机构协同工作,定期沟通内部控制情况及重大审计调整事
项等。

(十一)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后续审计,检查被审计单位按审计意见书改进工作和执行审计决定的情况,评价在一段时间内是否持续运行有效,督促被审计单位做好审计整改工作。

(十二)每季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每年度提交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十三)办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四章 审计程序及报告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一)根据董事会的部署和公司具体情况拟定审计工作计划,经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制定审计方案。

(二)确定审计项目,在实施正式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发出书面审计通知书。经董事会批准的专案审计不在此列。

(三)确定审计方法及程序:通过运用审核、观察、监盘、访谈、调查、函证、计算和分析程序等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