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7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宏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东宏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28 号)批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数量 25,641,460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发行
后,公司总股本由 256,414,600 股变更为 282,056,060 股。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因公司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在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将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形成(共涉及限售股股东10 名,对应股票数量为 25,641,46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9.09%),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7 月22 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发行前的 256,414,600 股增加至发行后的 282,056,060 股。
本次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配股、送股、公积金转增股份、股份回购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形。目前,公司总股本为 282,056,060 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承诺:东宏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认购的东宏股份股票,也不由东宏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
委托人、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发行对象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 25,641,460 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7 月 22 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 本次限售 剩余限
持有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股占总股 流通数量 售股数
数量(股)
本比例 (股) 量
济南国惠盛鲁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1 业(有限合伙) 4,089,979 1.45% 4,089,979 0
2 处厚国资定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067,484 1.09% 3,067,484 0
3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908,997 1.03% 2,908,997 0
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 杭州行远富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2,862,985 1.02% 2,862,985 0
(有限合伙)
5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02,862 0.85% 2,402,862 0
6 青岛高创澳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 2,249,488 0.8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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