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5-061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及证监会配套制度规则修订的最新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监事会,
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在此背景下,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
全面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其他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等有
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
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
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
新增 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
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
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
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 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 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 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 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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